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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陸銀 將可登台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0.03.17 03:17 am
 

金管會昨(16)日發布兩岸金融三業往來許可辦法,開放大陸銀行來台設辦事處、分行及參股,共有中國、工商、建設、交通及招商銀行等五大陸銀,符合金管會「登台」條件。

 

保險業方面,大陸可來台設辦事處者有三家,包括中國、平安及太平洋;參股則有中國及平安兩家。

金融三法一公布,等於對大陸金融業來台「開門」,將衝擊台灣金融市場生態,尤其兩岸金融業爭取最力的台商客戶,競爭將更激烈。

有關大陸金融業來台申請案,經濟部修改相關辦法後受理。大陸金融業來台採雙許可制,須向經濟部及金管會申請。

本國銀行登陸的部分,有13家金控等多家金融業符合登陸資格,幾乎是統統有獎。根據辦法,銀行到大陸設分行、子行、參股等上限不得逾淨值15%,初估約250億元;金控參股陸銀上限為淨值10%,初估四、五百億元,金管會初期可能只開放二、三家金控參股陸銀。為避免從台灣帶走大筆資金,金管會規定,國銀大陸分行放款資金,50%以上須來自大陸。

由於銀行、金控登陸總額度分開計算,旗下有銀行的金控登陸彈性將最大,進可攻、退可守。證券方面,符合參股大陸券商的國內券商有16家,投信有31 家,期貨20家。大陸券商來台尚難估算。保險方面,可到大陸參股的國內保險業,扣除已核准的四家外,尚有四家,包括中壽、明台產、新光產及富邦產。

為免陸銀來台衝擊台灣金融市場,金管會為陸銀來台設下高門檻,設立辦事處條件包括:須全球排名前一千大、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經營業務二年以上、無重大違規等條件,金管會初估有五家符合。

陸銀在台辦事處滿兩年後,得申設分行,但設分行條件又更高;包括:全球前200大、近五年無重大違規、在OECD國家經營業務達五年。這部分可視ECFA談判情況,另做調整。陸銀來台參股條件比照分行,但開放時間另訂。

【2010/03/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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