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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 企業優先復徵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12.23 03:48 am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昨(22)日指出,證券交易所得稅確定仍將維持免稅,但長期將朝分階段逐步推動復徵方向改革,個人續享免稅;企業優先復徵,但採取免稅與課稅兩稅並行制,賦予企業「拋棄免稅」選擇權。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選擇拋棄證所稅免稅權的企業,相對買賣證券的交易損失即可申報扣除,不必「自行吸收」,且過去因為證所稅免稅衍生的免稅成本及費用分攤等會計帳務等行政成本亦會下降。

依據財政部評估,若企業選擇拋棄免稅,國庫稅收不會因此增加,反而將會減少。

但為避免股市因「證所稅議題」出現恐慌,朱立倫強調,即使未來企業先行復徵證所稅,亦不是全面性,「選擇權在企業」。據指出,企業界對於復徵證所稅的選擇權機制,反映正面,多數亦樂觀看待。

行政院賦改會22日舉行資本利得課稅研究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朱立倫裁示,財政部應就中、長期企業自行選擇拋棄證所稅免稅權的相關配套進行研究。李述德補充表示,「中、長期沒有時間表,有足夠的社會共識就可以執行」。

朱立倫同時指示財政部,應就最近五到十年平均證交稅收為基礎,評估改課證所稅之後,稅收、稅率間的變化關係,以做為未來社會共識達成時,分階段復徵證所稅的政策參考。

【2009/12/2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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