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QDII買台股 沒10%上限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12.24 03:03 am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簽訂後,大陸證監會日前首度函覆金管會,表示大陸未規定QDII(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投資單一地區有10%上限。換言之,QDII可投資台股金額將不以QDII規模的10%為限。

 

以大陸外匯管理局10月底統計來看,大陸證監會核准QDII規模約新台幣1兆元,實際募集額度則為新台幣3,700億元,過去我方計算QDII可投資台股金額,一直是以10%計算,即可投資金額介於370億元至1,000億元;但證監會釐清相關規定後,顯示QDII可來台投資金額將更多。

以QDII現行募集額度3,700億元來說,若是投資台股15%就有555億元,20%則有740億元。官員表示,雖然大陸對QDII單一地區投資沒有比率限制,實務上基金投資操作仍會重視分散原則,不會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

金管會官員指出,釐清大陸方面規定後,會斟酌兩邊市場情況,洽中央銀行意見後,訂定QDII可來台投資總限額。至於總限額是否會高於QDII規模的10%,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尚未洽央行,因此還無法確定。

根據金管會4月公布的QDII來台投資辦法,明訂QDII投資單一個股上限是10%,至於所有QDII投資單一個股是否另訂上限,以及金融、電信等特殊產業是否另訂更低的上限,金管會正洽相關部會意見。

金管會官員昨(23)日表示,過去外界一直認為,大陸方面內規(行政指導)限制QDII投資單一地區上限是10%,金管會為釐清這項規定,過去曾多次詢問大陸證監會,只是證監會一直未回覆說明,讓我方認知大陸應該是有10%的規定。

由於兩岸MOU簽訂並將於明年1月16日生效,QDII還有不到一個月即可來台買股票,金管會近日因而再度去函問證監會10%的規定,證監會也正式函覆金管會,明確表示QDII投資簽署MOU地區的股票,都沒有10%限制。

這是兩岸簽署MOU後,金融監理機關首度正式公文往返,也確定QDII未來可來台投資金額將不限10%。金管會官員指出,大陸方面未規定QDII投資單一地區上限,僅對單一個股訂定10%的上限,至於全部QDII投資單一個股則沒有上限。

【2009/12/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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