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99/07/23 | 集 中 市 場 |
投 信 | 外 資 | 自營商 | |||||
境內 |
境外 |
境內外僑 |
境外外僑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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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進(億) | 28.80 | 0.24 | 294.63 | 0.32 | 13.45 | 308.64 | 46.10 |
賣出(億) | 24.17 | 0.00 | 155.93 | 0.64 | 11.35 | 167.92 | 25.11 |
買賣超(億) | 4.63 | 0.24 | 138.70 | -0.32 | 2.10 | 140.72 | 20.99 |
全部總計 | 166.02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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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民永不再為華爾街錯誤埋單」 歐巴馬入主白宮之日,即銳意改革金融。這套改革法經過兩年辛苦折衝,在民主共和兩黨壁壘分明的衝突中通過,賦予政府新權責,用以拆散有危機經濟之虞的大公司,使原先逃避金管監督的金融市場增加透明度。 歐巴馬表示,「有了這套法律,美國人民永遠不再為華爾街的錯誤埋單」。 新設「消費者金融保護局」 新金管法的一大要項,是新設一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使消費者在從事各種金融交易時獲得保障,歐巴馬因此形容本法是「美國史上最強大的消費者保護法」。 歐巴馬想盡辦法為新法壯聲色,因此特別邀請消費者權益組織代表、州級和地方政府官員、企業顯要和國會議員觀賞簽署儀式。 歐巴馬表示,一場造成經濟癱瘓的衰退,基本肇因是金融體系崩潰,他不容許此事重演。他說:「我倡議這套改革,賦予消費者和投資人權力,將那些見不得人而引發這場危機的行為帶到光天化日之下,並且一勞永逸,使納稅人永遠不必掏腰包為人紓困。」 今後沒有「太大而不能倒」的公司 新法集合許多金管機關之力,隨時監控整個金融體系裡的風險。今後沒有所謂「太大而不能倒」的公司,規模巨大而瀕臨倒閉的金融業者將會被拆散清算。借款者從此不再為隱藏性的費用和不利條款受罪。聯邦準備理事會有了新的權力,但受國會監督的程度也擴大。 新法裡許多條款至少一年內還不會生效,因為條款只有架子,相關當局還在趕著研擬規則,來落實條款。 同時,歐巴馬還有一件要事待辦:他必須為新法的最大賣點「消費者金融保護局」提名局長,交付國會同意任命。 【2010/07/2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