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戶結清 不須回原開戶

更新日期:2010/11/26 03:24 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過去,民眾若想要結清存款帳戶,必須回到原開戶行銷戶,現在不必再舟車勞頓回原開戶行銷戶了。

 

消保會日前就接獲民眾反應,因工作關係舉家南遷,欲前往同一家銀行的南部分行辦理銷戶時,遭櫃臺服務人員要求親自回北部的原行辦理。

 

消保會認為「銷戶」,應該是銀行經常性服務的項目之一,倘若銷戶必須本人親赴原開戶行辦理,不僅不合理,與銀行提供方便、迅速服務的形象不符。

 

因此,日前邀集金管會、銀行公會及中華郵政公司等開會瞭解結果,即民眾欲辦理銷戶事宜,除親赴原開戶行辦理外,事實上,各銀行還有提供郵寄、委託辦理、聯行代收及分行電腦連線等不同管道協助民眾辦理,因此,消費者大可以利用較為方便的管道辦理。

 

消保會指出,銀行公會訂有「銀行銷戶處理程序自律規範」,即要求各銀行針對台幣、外幣活期存款,以及台幣支票存款帳戶內餘額在10萬元以內者,在確認存戶人身分並完成審核程序後,即可讓民眾以郵寄方式辦理銷戶;而且,多數銀行亦有受理委託代理人辦理、分行電腦連線辦理及聯行(同一家銀行之各分行)代收辦理等服務。

 

但是,消保會指出,因為內部第一線服務人員的專業不足或疏於告知其他管道,致消費者須大費周章的往返兩地才能完成銷戶的情形,仍大有人在。因此,消保會要求各金融機構必須充分揭露辦理銷戶程序的相關資訊,以及落實第一線服務同仁的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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